會員點數違規事項提醒

2016.04.15


各位會員您好,

近日發現有網友於社群粉絲團中欲買賣點數,惟根據「會員點數規章」第15條規定:「點數不得轉讓、出借予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繼承,若證實情況屬實,點數將全部作廢。會員卡僅可由會員本人運用。當本公司查明有以不當方式將會員卡轉讓、出借予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繼承時,得取消原持卡人及不當使用者之會員資格,其過去所獲得的點數亦將全部失效。」及第20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「顧客發生符合下列任何一項記載之行為時,本公司有權對其取消卡片登錄並終止一切服務。2.未經本公司許可,透過本服務或本服務之相關事項,進行營利目的或與此有關之準備行為。3.擅自將卡片轉讓他人或將點數提供他人使用之行為。」

會員之前揭行為已違反本公司「會員點數規章」之前揭規定,若經本公司查證屬實,除點數全數作廢外,本公司得取消卡片登錄並終止一切服務,會員將不得再享有會員相關權益(例如:報名參與露營活動、抽獎活動等),尚請各位會員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