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條<Snow Peak點數卡會員>
- Snow Peak點數卡會員(以下簡稱「會員」)係指,在同意本規章之內容規定後,於日商雪諾必克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或「Snow Peak」)所指定之下列店鋪 (以下合稱「Snow Peak 點數實施店鋪」或「店家」)完成Snow Peak點數卡(以下簡稱「卡片」)登錄程序之顧客。
- Snow Peak直營店
- Snow Peak Store以及其他與本公司簽約進行集點制度的實體經銷店家
- 會員依第5條之規定之點數贈與倍率,可分為5種等級。
- 普通卡會員
- 銀卡會員
- 金卡會員
- 白金卡會員
- 黑卡會員
- 普通卡會員、銀卡會員、以及金卡會員所使用的卡片相同。當您升級為白金卡會員或黑卡會員時,本公司會再提供您新的卡片。
- 參加卡片登錄程序之會員必須年滿20歲。
第2條<會員註冊及卡片發行>
- 卡片的發行需顧客透過官網註冊成為會員
- 會員註冊後獲得卡片的方法
- 先於本公司官網免費加入會員,再至店家消費並由店家登錄消費記錄。
隔日起,本公司將於14個工作日內將會員卡寄送到府。(限台澎金馬地區內地址)
- 每人僅能註冊會員帳號1次,不可重複註冊帳號。
- 註冊會員時,必須輸入電子郵件,聯絡電話、真實姓名、地址等資訊,若註冊資料不實,本公司有權將會員卡停權。
- 收到會員卡後,您即成為Snow Peak的點數會員,請於卡片背面簽名。
- 前往店家消費時,請務必攜帶卡片;若是尚未收到卡片或未攜帶卡片時,請保留當次購物發票,並於30天內攜帶卡片以及發票至原店家補登點數。
第3條<關於卡片的處理>
- 會員必須在卡片的簽名欄自行簽上姓名,如會員出示未簽名之卡片時,店家可依第19條規定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,或拒絕讓會員使用卡片。
- 卡片僅限會員本人使用。
- 卡片係由本公司出借予會員,其所有權仍歸本公司所有,會員不得出借、轉讓或提供他人作為擔保之用。
第4條<關於卡片的使用>
- 卡片僅可在Snow Peak 點數實施店鋪使用。
- 除本公司另有規定外,會員在Snow Peak 點數實施店鋪購買商品或服務(以下合稱「商品」)時,必須在結帳前出示卡片,才可依第5條規定享受特別權利。
- 會員若在使用本卡片時違反本規章之規定、或在Snow Peak 點數實施店鋪有經本公司認屬不當行為時,本公司得註銷其卡片資格,並停止對會員的服務。
第5條<會員的特別權利>
- 會員在Snow Peak 點數實施店鋪購買商品時,若於結帳前出示卡片,即可依以下條件獲得點數。
- 各會員等級的獲得點數(即點數之贈與倍率)
- 在Snow Peak直營店、Snow Peak Store以及其他與本公司簽約實行集點制度的經銷店家購買商品時,必須索取店家開立的統一發票,發票上須註明店家名稱、購買日期、商品名稱或型號、以及商品金額。
- 各會員等級的獲得點數(贈與倍率)。
- 普通卡會員
可獲得相當於購入商品在該年度本公司網站(繁體中文版)上標示價格的2%點數。換算點數時僅計算至整數,小數點下第一位則四捨五入。
- 銀卡會員
可獲得相當於購入商品在該年度本公司網站(繁體中文版)上標示價格的3%點數。換算點數時僅計算至整數,小數點下第一位則四捨五入。
- 金卡會員
可獲得相當於購入商品在該年度本公司網站(繁體中文版)上標示價格的5%點數。換算點數時僅計算至整數,小數點下第一位則四捨五入。
- 白金卡會員
可獲得相當於購入商品在該年度本公司網站(繁體中文版)上標示價格的6%點數。換算點數時僅計算至整數,小數點下第一位則四捨五入。
- 黑卡會員
可獲得相當於購入商品在該年度本公司網站(繁體中文版)上標示價格的7%點數。換算點數時僅計算至整數,小數點下第一位則四捨五入。
第6條「會員升級」
第7條<會員降級>
- 會員降級
從前次升、降級之日起一年內為判定期間,若判定期間內之累積購買金額未達到維持目前等級的標準時,則於一年期間屆滿之翌日起,視期間累積購買的金額調降卡片等級(一次調降最多僅降一個等級)。卡片等級調降後仍可使用舊有會員卡(獲得點數以降級後之贈與倍率進行計算)。白金卡、黑卡會員不會被降級。
例:2016年3月3日升級為金卡會員,一年內再度累積消費達五萬元,則2017年3月2日起會員等級仍維持在金卡會員。但若2017年3月2日前累積購買金額超過兩萬五千元卻未達五萬元時,則從2017年3月2日起,會員等級會調降為銀卡會員。
- 維持卡片資格所需的年度購買金額(一律以台幣計算)
- 普通卡會員 0~24,999元
- 銀卡會員 25,000~49,999元
- 金卡會員 50,000~124,999元
- 白金卡會員 不會被降級
- 黑卡會員 不會被降級
- 於維持原等級之情形,則依前次升、降級後一年期間屆滿之翌日起,重新起算一年時間內之消費金額,即時升、降級或維持原等級
- • 例:會員於金卡等級欲升級為白金卡等級,須於取得金卡資格後,再於365日內累積12萬5千元。如會員於2016年3月3日升級為金卡等級,一年內再度累積消費達5萬元而未達12萬5千元,則2017年3月2日起會員等級仍維持在金卡等級,且會員於金卡等級的累積消費將被歸零。但若於2017年3月2日前累積購買金額超過12萬5千元,即可於達到累積金額起,即時升級為白金卡會員。
第8條<卡片贈與內容的確認>
於結帳程序中贈與點數時,請顧客務必自行確認購買商品無誤。當店鋪登錄消費紀錄後,會員可以自行登入官網會員系統,查詢此紀錄的正確性。萬一記錄不正確,導致實際給予該會員的點數有誤時,請即時向本公司員工或Snow Peak 點數實施店鋪反應,若超過兩個工作日未即時反應,本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。
第9條<點數的消費日後贈與>
如店中因不可抗力因素(包括設備或電腦故障),導致無法及時當場紀錄消費商品,造成會員無法累積點數時,抑或是會員未攜帶會員卡來店消費時,店家會在發票蓋上「30天內補登」的戳章,可於30天內持發票以及會員卡,至原購買店家補登點數。
於網路平台購物,發票必須由與本公司合作之經銷商開立,並請您在收到發票後,於購物後30天內持發票以及會員卡,至原購買店家補登點數。若發票非由合作經銷商直接開立,恕無法登錄消費紀錄及累積點數。
本公司合作經銷商直接經營之購物平台,請參考此連結
第10條<登錄消費明細後的標記>
已於系統登記消費明細並贈與點數時,Snow Peak點數實施店鋪將在發票蓋上「已補登點數」的戳章。
第11條<點數的贈與對象與限制>
- 可贈與點數的商品,包括當年度在內過去2年的型錄商品。但限定商品和特價商品等部分商品,則不包含於可贈與點數商品的範圍內,此處商品本公司保有解釋的權利。
- 點數無法折抵現金。
第12條<關於退回購買商品時的處理>
退貨請一律至原購買處經銷商辦理。
當會員欲退回購買商品時,請務必攜帶購買時的發票,本公司員工或經銷店家會從消費紀錄中將商品退貨,購買此商品時獲得的點數即會自動扣除。
若會員於退貨前已將點數兌換限定品或是服務,導致點數餘額為負數時,則會員需依1點抵1元的價格將負數點數折算現金,並支付予原購買處經銷商,始得辦理退貨。
第13條<獲得點數的失效>
自上一次購買商品起一年內沒有任何消費紀錄,則所持有之點數將全部歸零。
第14條<因退換貨造成點數的損失與增加>
當有退換貨情形發生時,將以會員退換貨時之卡別點數回饋率計算應扣除點數,恕無法以原購買時刻該商品所獲得點數等量扣除。因退換貨造成點數不等量增加或減少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
第15條<卡片及點數的轉讓、出借、繼承>
點數不得轉讓、出借予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繼承,若證實情況屬實,點數將全部作廢。會員卡僅可由會員本人運用。當本公司查明有以不當方式將會員卡轉讓、出借予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繼承時,得取消原持卡人及不當使用者之會員資格,其過去所獲得的點數亦將全部失效。
第16條<卡片的遺失、失竊等>
- 當卡片發生遺失、失竊等情形時,請聯絡本公司客服部、各Snow Peak Store派駐人員或直營店人員,辦理補發的程序。
- 關於卡片遺失、失竊時的補發程序,會員應自行負擔費用,普通卡卡片補發費用為貳佰元台幣,白金卡及黑卡之鈦卡片補發費用為壹仟元台幣。
- 本公司對卡片遺失、失竊造成點數的失效不負任何責任。
第17條<卡片的污損、破損>
當卡片因污損、破損造成無法辨別會員身分時,請回報本公司相關人員,經查證後本公司將免費補發新卡片。本公司將會在依第19條規定確認本人確認資料後,補發卡片。
第18條<更改登錄帳號、姓名等資料>
本公司會員登入官網會員系統後,除會員帳號(Email)、以及姓名外的資料,皆可自行修改。 若欲更改登錄之會員帳號(Email)、姓名等資料時,請將會員代碼、變更原因、變更後的資料,以及本人的聯絡方式Email至服務信箱service@snowpeak.com.tw。本公司將會再依第19條規定與本人確認資料後更正 。
第19條<本人確認資料的提供>
在以下情形中,可能會要求會員提供身分證、或健保卡等可確認身份的證件影本,或需確認持卡消費的紀錄,敬請見諒。
- 卡片上無本人簽名時
- 當卡片因污損、破損等因素而需辦理補發時
- 欲更改登錄之帳號、姓名等資料時
第20條<禁止事項>
顧客發生符合下列任何一項記載之行為時,本公司有權對其取消卡片登錄並終止一切服務。
- 使用卡片進行違反善良風俗或犯罪之行為
- 未經本公司許可,透過本服務或本服務之相關事項,進行營利目的或與此有關之準備行為
- 擅自將卡片轉讓他人或將點數提供他人使用之行為。
- 妨礙本服務營運,或誹謗本公司或本服務之行為
- 其他本公司判斷為不適切之內容
顧客因以上理由遭本公司取消登錄而蒙受任何損失時,本公司不負擔任何責任。
第21條<個人資料的處理>
本公司對於會員註冊時填寫及提供之個人資料,均遵照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之規定,以下列方式進行處理。
- 本公司在未經客戶同意下,除下列用途及釐清之目的外,不會動用保有之客戶個人資料。
- 以電子郵件及DM傳送新產品資料、促銷資料、技術支援資料等、各種指南給有需求之顧客;及寄送問卷給願意協助進行問卷調查者時。
- 將商品發送給在Snow Peak Taiwan網路商店(www.snowpeak.com.tw)訂購商品的客戶時。
- 為改良現有產品、服務、及開發新產品時。
- 為回覆顧客主動提出關於本公司產品、服務、業務活動、活動等之諮詢、委託時。
- 本公司在未經客戶同意下,不會將客戶提供之個人資料向第三者公開。
- 本公司委託企業資源規劃系統公司(ERP)協助處理個人資料,已先與該公司簽訂周嚴的合約後,方將客戶個人資料交付處理。同時還會每年重新對委託公司重新對其適性進行評估。
- 關於會員的個人資料,若有需要確認或訂正時,原則上均由會員在首頁上進行操作。可取得「個人資料利用目的通知」之相關情報,或進行「個人資料的訂正、追加、刪除、停止使用、註銷、停止提供」。若會員未依第18條規範提出要求時,本公司不會擅自修改顧客所註冊之個人資料。但是,在不損及註冊個人資料之一致性的範圍內,本公司進行合理修正時(例:因鄉鎮市升等或合併造成住址標示改變時),則不在此限。
- 基於前項的個人資料訂正等,其目的在希望會員自行迅速且簡便地訂正。
- 當註冊成為Snow Peak會員時,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(「於首頁畫面輸入」以下皆同)。若未提供個人資料、或不同意本公司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,本公司無法核准註冊申請。本公司無法發行卡片予未加入會員者,亦無法提供點數,敬請見諒。
- 您所輸入的資料均以加密方式進行傳送。若不相容SSL加密格式之瀏覽器,在傳送可能無法顯示傳送或接下來的確認畫面,敬請見諒。
- 本公司會將會員之個人資料進行屬性的統計及分析,並將數據加工為無法識別、特定個人之「統計資料」,並可能因研究等目的發表此一統計資料。
- 對個人資料有關之投訴、諮詢及公開等疑問時,諮詢窗口為本公司客服部(電話:02-2831-1230、e-mail:service@snowpeak.com.tw)。關於個資公開範圍等資料之詳情,請參閱本公司網站首頁連結之「會員規範說明」頁面內的「隱私權政策」。
第22條<個人資料的諮詢窗口>
關於本公司對個人情報處理的相關問題,請洽下方窗口進行諮詢。
Snow Peak Taiwan 客服部
電話:02-2831-1230
e-mail:service@snowpeak.com.tw
電話受理時間:週一至週五、09:00~13:00、14:00~17:00 (例假日除外)。
第23條<免責事項>
本公司可能因以下事由,在未對會員進行事前連絡的情形下,暫時中斷服務的提供。本公司對此服務中斷造成的損害不負任何責任。
- 本公司系統的保養、檢查、修理時。
- 因火災停電等原因而無法提供服務時。
- 因天災人禍而無法提供服務時。
第24條<更改條款>
本規章可能因本公司之需求而改訂。上述之改訂內容會在本網站上進行公告,在公告後,凡會員使用本公司服務,無論會員對改訂內容是否知情,均視為已同意。
第25條<根據法條、合意管轄>
本規章根據台灣法律解釋後訂定。若發生因使用本服務所造成之糾紛時,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合意管轄法院。另外,本服務不適用於台灣以外國家。
第26條<本條款之效力>
本規章於民國105年(2016)1月19日起生效。